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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领取 | 2021婚家白皮书:离婚登记人数较2020年下降了约四成

家理律师事务所 新则 2022-12-10

3月30日,家理律师事务所独家推出的《2021年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正式发布。白皮书内容显示:2021年,离婚登记人数较2020年下降了约四成,初步体现了离婚冷静期的“威力”。57.75%的离婚案件由女方提出,61.97%的案件双方均委托律师代理, 七成当事人离婚未涉及过错,31.25%的离婚案件损害赔偿主张得到法院支持……


本文节选了《2021年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白皮书》的第二章“2021年婚姻案件的数据及特点”,后台回复“2021”,即可获取白皮书全文。

 

来源 | 家理律师事务所


离婚,一定程度上是为了摆脱不美满的婚姻,随着时代的发展与变化,人们的思想观念及生活方式发生改变,自我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婚姻家事法律服务需求量也随之提高。从全国法院近三年婚姻家事案件收案数量来看,离婚纠纷诉讼收案量占家事纠纷案由之首。 


本章通过对中国裁判文书网、民政局、统计局中的离婚数据以及家理律师事务所 2021年代理的离婚诉讼案件等数据进行解读,梳理出离婚过程中涉及的方方面面的因素,对处于婚姻迷茫中的人或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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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数据基本情况


1. 2020 年全国离婚人数首下降


近年来,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不断提高,离婚成了公众关注的社会问题。根据民政部[1]数据显示,我国2016年总离婚人数为415.8万对,2017年为437.4万对,2018年为446.1万对,2019年为470万对,四年来呈持续增长之势;而2020年总离婚人数为433.9万对,较2019年下降约36万对,如图2-1所示。



2020年离婚人数骤降的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因全国疫情,多地配合相关政策实施封控管理,在相对封闭的环境下,夫妻朝夕相处的时间无疑增多,在沟通交流中能更理解对方,这对于矛盾的缓和无疑有较大帮助;二是由于相关疫情管控政策,出行难度与往年相比有所加大,在非常时期办理离婚手续或进行离婚诉讼相对困难。


2. 登记和诉讼离婚人数各有下滑


据民政部[2]统计,我国2018年登记离婚人数为381.2万对,诉讼离婚为64.9万对;2019 年登记离婚人数为404.7万对,诉讼离婚为65.3万对;2020年登记离婚人数为 373.6万对,诉讼离婚为60.3 万对,如图2-2所示。



2020年全国总离婚人数433.9万对中,登记离婚占比86.1%,诉讼离婚占比为 13.9%,和2019年占比基本一致,如图2-3所示[3]



据统计,2020年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数量约124.2万[4],而2020年全国诉讼离婚人数约60.3万对,由此推算可知,一审诉讼离婚占比不足50%,如图2-4所示。



在2020年所有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判决结案量约48.6万件,调解结案量约为 44.1[5]件。调解结案一般均为调解离婚,由此推算可得出,在2020年60.3万件诉讼离婚案件中,除去调解离婚的案件,判决离婚案件数量约16万件,在所有离婚一审判决中占比不到三分之一,如图2-5所示。



2021年家理代理的所有离婚纠纷中,判决结案和调解结案的案件占比分别为52.11%47.89%,在所有判决结案的案件中,判离的占比为59.46%,高达六成,如图2-6所示。



除此之外,第一次起诉即收到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的案件数量占比为76.92%,如图2-7所示。



相比法院判决离婚数量在所有离婚一审判决中不到三分之一的占比来说,家理代理的案件判决离婚率高达59.46%,这一明显区别主要原因是有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了诉讼,律师可以更全面、系统地帮助当事人收集证据、明确代理思路,因此成功判离的概率相对较高。


3. 2021 年各季度离婚登记人数升中有降


根据民政部[6]统计,2021年第一季度全国离婚登记人数为29.6万对, 第二季度为67万对,第三季度为61.8万对,如图2-8所示。 



与第二、三季度相比,第一季度全国离婚登记人数明显较低,主要考虑到两个因素:一是受春节的影响,很多夫妻往往会认为春节是一个阖家团圆的重要节日,象征着圆满和美好,因此倾向于维持婚姻关系,待过完年后再行考虑离婚;二是由于民法典自 2021年1月1日起已正式施行,离婚冷静期制度作为一项新制度取得了较好的实施效果,让一些夫妻在冷静期“冷静”下来了。


4. 离婚纠纷案件仍处于婚姻家事重要地位


2020年全国婚姻家事案件总数约163.5万件[7],其中,离婚纠纷案件约123.2万[8]占比近80%,如图2-9所示。



2021年家理代理的诉讼案件中, 离婚纠纷案件仍占重要地位,占总诉讼案件数量的 51.84%,如图2-10所示。从以上统计数据可看出,离婚仍是令公众瞩目的社会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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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纷争中的男女双方 


1. 30-40周岁为婚姻高危年龄


据家理数据统计,2021年家理代理的婚姻案件中,男方离婚年龄30-40周岁的占比高达50.68%,40-50周岁占比20.27%,如图2-11所示。



而女方30-40周岁占比相较男方同年龄段占比更高,为58.11%,20-30周岁占比第二,为15.54%,如图2-12所示。 



以上统计数据表明,20-30岁的青年人并非我国当前离婚主流人群,真正的主力军是 30-40岁的中青年人,占比半数以上。如果我们把离婚人数在不同年龄段的比重相连,可看出其分布随年龄上涨呈现“倒 U”曲线,如图2-13所示。



30-40 周岁离婚率居高不下,主要是因为这一阶段的青年人成长环境相对优渥,对婚姻质量的要求也较高,婚姻容忍度相对较低;另外,部分夫妻还未生育子女,牵绊较小,提出离婚的后顾之忧并不十分明显。而40周岁之后的人群离婚占比逐步下降,这是因为他们正处于“上有老下有小” 的阶段,随着生活和事业的日渐稳定,夫妻之间已经过较长的磨合期,因此发生矛盾争吵的概率也会有所减少。


值得注意的是,在60-70周岁左右,夫妻离婚率有所波动,“熟年离婚”现象越来越多,这与老人思想束缚日益解除有一定关系;除此之外,在这一阶段,子女多已成年成家,有了自己的稳定生活,老人无抚养负担,因此也愿意考虑结束自己的婚姻,尝试 新的生活。 


2. 夫妻双方年龄差多为0-5岁


在家理代理的2021年所有婚姻案件中,夫妻双方年龄差在1-5周岁的占比最高,为 43.24%;其次是0-1周岁,占比为37.84%。由此可见,夫妻双方年龄相差不大的更容易引发离婚纠纷诉讼,如图2-14所示。



从双方经济状况来看,一般情况下,同龄夫妻之间家庭竞争相对较大,再加上生育、抚养等方面问题,会加剧不稳定因素的产生,从而更易导致离婚;而夫妻年龄差较大的,大龄一方往往有一定的经济积蓄,家庭竞争相对较小,因此婚姻也比较稳定。


3. 婚龄3-10年为婚姻高危阶段


据家理数据统计,在所有代理的婚姻案件中,夫妻双方婚龄在3-10年的占比最高,达47.48%。其次是10-20年,占比为17.99%。0-3年占比第三,为16.55%。同家理2020年数据相比,双方婚龄占比分布呈总体后移的趋势,如图2-15、2-16所示。 



从婚龄分布情况来看,3-10年婚龄的夫妻离婚率趋高,这一趋势与离婚年龄占比基本吻合。这些3-10年婚龄的夫妻才完成初步磨合,往往收入还不稳定,很多夫妻面对的是4+2+1或4+2+2家庭结构状况,且受三胎政策的影响,今后面对抚养多子女的经济压力或将更大,同时,双方在抚育子女、赡养老人等观念方面也更容易产生矛盾纠纷而选择离婚。 


4. 女方比男方更易提出离婚 


在2021年家理离婚诉讼案件中,女方提出离婚的案件占比57.75%,与男方相比更易主动提出离婚,同2020年家理统计数据占比基本一致,如图 2-17 所示。



究其原因主要有如下三点:第一,女性的经济能力、家庭地位不断提升,婚姻中不再依附男性,对于低质量婚姻的容忍度不断下降,对追求婚姻质量、享受幸福能力的期望也不断提高。第二,随着文化水平提升、视野开阔、婚姻自主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女性更敢于直面婚姻中的矛盾。第三,随着社会包容度和舆论宽容度的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女性消除离婚恐惧心理,勇于正视和结束不和谐的婚姻。


除 此 之 外, 双 方 均 聘 请 律 师 代 理 离 婚 诉 讼 的 案 件 数 量 占 比 高 达61.97%,如图2-18所示。



统计数据表明,离婚诉讼案件双方聘请律师的占半数以上,人们越来越倾向于通过聘请律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 变化主要是因为:第一,现代社会家庭财产的价值正随着人们经济实力的逐渐加强而增大,夫妻双方对于处理共同财产也更需要小心谨慎;第二,随着普法力度的加大和深度的提高,以及文化水平的提升,人们法治意识和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更希望借助专业的法律帮助来实现财产的公平分割。


5. 七成当事人离婚未涉及过错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新兴事物的不断涌现,离婚原因也在不断发生变化,人们对美好婚姻的标准也不尽相同,离婚的“斯芬克斯之谜”也许只有当事人才真正知晓。通过对家理2021年代理的离婚诉讼案件的离婚原因统计,我们发现70.9%的案件并未涉及过错,如图2-19所示。



在所有离婚原因中,84.32%的案件均涉及到家庭琐事矛盾、性格与三观不合等原因,自述家暴的案件占比为16.42%,17.91%的案件涉及出轨、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等过错,此外,离婚原因涉及双方分居的案件占比达到52.99%,涉及草率结婚、缺乏了解的占比约三成。如图 2-20 所示。



有关家庭琐事矛盾、性格与三观不合的案件中,39.82%的案件涉及沟通不畅的问题,如一些本来是可以商量解决的小事,由于没有及时沟通,导致夫妻互相斗气,最后达到不可调和而选择离婚。还有18.58%涉及经济原因,如夫妻双方因收入不稳定、消费观念不同等问题产生裂缝难以弥合。此外,11.5%涉及孩子抚养与教育等问题,如在义务承担上双方苦乐不均又互不相让而开“掰”。15.93% 涉及双方父母问题,如父母强硬干涉或一方过度依赖父母导致矛盾加深等情形,如图2-21所示。



从以上统计数据可看出,在引起离婚的多方面原因中,家庭琐事占很大比例,而沟通问题又是其中的主要因素,因此,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若能保持良好的交流与沟通,会更有利于婚姻关系可持续发展。


6. 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多为初婚


婚姻正如生命,每个人都期望长命百岁,每对新婚夫妇也希望能百年好合。2021年家理代理的离婚诉讼案件中,夫妻双方均为初婚的占比高达88.73%,仅有11.27%的当事人涉及再婚。其中,双方均再婚的占比为5.63%,男方再婚的占比为4.23%,女方再婚的占比为1.41%,男方再婚比例高于女方,如图 2-22 所示。



经统计发现,这些初婚的当事人大多因双方性格不合、三观不合、婚前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等因素导致婚后感情破裂,进而引发离婚纠纷。婚姻不是童话故事中的美好结局,而是照进现实生活的一缕阳光,夫妻只有精心经营好未来几十年的婚姻,才算给彼此划上真正的圆满句号,而两个第一次准备踏进婚姻殿堂的新人,更需要准备充足,充分了解彼此,才能在未来相守相伴。



注释:
[1]民政部 2016-2017 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2018-2020 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民政部 2018-2020 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3]民政部《2020 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4]国家统计局《2021 中国统计年鉴》24-17 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家庭、继承一审案件收结案情况(2020 年)
[5]国家统计局《2021 中国统计年鉴》24-17 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家庭、继承一审案件收结案情况(2020 年)
[6]民政部 2021 年 1-3 季度《民政统计数据》 
[7]国家统计局《2021 中国统计年鉴》24-16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一审案件情况(2020 年) 
[8]国家统计局《2021 中国统计年鉴》24-17 人民法院审理婚姻家庭、继承一审案件收结案情况(202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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