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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敢偷?男子被判8个月

广州消防 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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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广西柳州男子王某某因偷盗价值15190元的消火栓并销赃,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案情回顾


嫌疑人偷盗消火栓监控画面显示:2021年12月29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驾驶一辆白色SUV来到一处消火栓旁进行拆卸,随后将整个室外消火栓“连根拔起”后放进车内离开,并运送到一家废品回收站按斤贱卖销赃,1个消火栓总成以87元的价格卖出。


被盗走的消火栓


今年1月4日

警方成功将嫌疑人抓获


指认现场


判决结果

8月17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检察院向鱼峰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王某某在柳州市柳南区西外环路路段、鱼峰区阳和大道附近,分3次将价值15190元的消火栓盗走并销赃。



9月9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认为被告人王某某犯盗窃罪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阿消提醒

爱护消火栓、人人有责!

千万不要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来开玩笑

若发现有偷盗消防设施的行为

请立即拨打110举报


(资料图)


室外消火栓是设置在建筑物外的

消防给水管网上的供水设施

主要供给消防车取水实施灭火

是消防员的好“战友”

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道有力防线

损坏、偷盗消火栓

将会延误灭火救援

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图源:网络)


▌来源:中国消防、广西消防等

▌编辑:廖梓雨

▌审核:邢慧敏

▌投稿邮箱:24467795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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